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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怎麼辦?出險與回廠

出車禍、撞車怎麼辦?先看現場處理與出險重點

內容整理:張鈺漣購車諮詢網站 · 更新

現場速查|人身安全優先

先讓人安全,再處理車。現在就在現場,先看下面四件事。

不知道怎麼辦?聯絡鈺漣 ↓
  1. 先安全,再報警與救護

    開雙黃燈、避開車流;有傷者打 119,事故打 110。國道先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再聯絡。

  2. 安全時拍照,符合條件再移車

    拍全景、車牌與標線。無人傷亡且車能行駛,記錄後移到不妨礙交通處;車損特寫到安全處補拍。

  3. 通知保險公司,也聯絡鈺漣

    先報事故時間、地點與車號,確認出險程序。不要等責任釐清或修好車才通知。

  4. 要拖吊、要回廠,先聯絡鈺漣

    一起確認接車據點與估價安排;拖吊先問目的地及費用。傷勢、車損未明,先別急著私了。

有立即危險,先撤離並向警消求助;不要為了拍照、放警示牌或等鈺漣回覆而留在車道。有人受傷或不確定能否移車,依警消指示處理。

這三個時候,記得聯絡鈺漣

  • 車子要出險,記得聯絡鈺漣,一起確認接下來的處理流程。
  • 車子要回廠,記得聯絡鈺漣,先確認接車與維修安排。
  • 事發當下不知道怎麼辦,也可以直接聯絡鈺漣。

6 個處理重點

先確保人身安全,再依目前的狀況查看處理方式。

剛撞到車,第一通電話打給誰?

先開啟危險警告燈,確認自己、乘客及對方有無受傷。有人受傷、受困或起火,立即打 119 並依接線人員指示;事故報警打 110。需要時請同行者協助分工,不用先爭論誰對誰錯。

  • 報案時,先講得出位置

    一般道路說路名、路口或明顯地標;國道說國道幾號、方向、里程及所在車道。再說有幾台車、是否有人受傷、車輛是否擋住車道。

  • 國道:人先退到安全處

    確認安全才放置故障警示牌,儘速退到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,再打 110;也可使用高速公路 1968 App 的警政報案定位功能。不要站在兩車之間、車後或車道上協商。

  • 人員安全後,就可以找鈺漣

    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辦,可以直接打電話給鈺漣,說明所在位置及目前處理到哪裡。需要救護、警方或拖救時持續聯絡正式窗口,不要等顧問回覆才處理。

看高公局的事故安全避難提醒 →

照片拍哪些?一定要等警察來才能移車嗎?

拍照以人身安全為前提,不必為了湊齊照片走進車流。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時,先標繪或以照片、錄影記錄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,再移到不妨礙交通的位置等候處理。有人受傷、車不能動或現場危險時,先告知警消並依指示處理。

  • 遠景:看得出怎麼碰撞

    從安全位置拍兩車相對位置、行向、車道與標線,連同路口、號誌、交通標誌及現場痕跡一起記錄。不要只留保險桿特寫。

  • 近景:辨認車輛與受損處

    安全記錄雙方車牌、碰撞位置及現場跡證,車損特寫移到安全處後再補拍。保留事故時間;可安全取得時,記下對方姓名、電話與證人聯絡方式,交警方及理賠人員使用。

  • 影片:盡早備份原始檔

    保存事故前後的行車紀錄器影像,避免循環錄影覆蓋。保留未剪輯原檔,不只傳通訊軟體壓縮版;車牌、證件與聯絡資料不要公開貼上網。

核對事故處理辦法第 3 條的移車條件 →

車子要出險,先通知誰、準備什麼?

記得聯絡鈺漣,也直接通知承保公司的理賠或客服窗口。先說事故發生時間、地點、車號、駕駛人、傷亡與車損概況,取得受理紀錄及理賠承辦聯絡方式。向鈺漣留言,不等於已完成保險公司的出險通知。

  • 當天先通報,別等初判表

  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34 條規定,事故後應立即報警,並於 5 日內書面通知保險公司;自用汽車保險契約範本也要求立即通知,5 日內送交出險通知書。請承保公司確認接受的書面或線上送件方式,留存完成紀錄。

  • 先備基本資料,再按案件補件

    準備行照、駕照、保單資料、事故登記聯單、現場照片與影片。車損另留估價單、維修發票;有人受傷則保存診斷書及醫療收據。完整清單由理賠人員依案件告知。

  • 先弄清楚這次是哪一種保障

    自己的修車費、對方車損與人員受傷是不同項目。把實際保單給承保公司核對保障、保額及自負額,也讓鈺漣知道是否需要協助回廠估價。

參考保險公司的事故通報與理賠文件流程 →

車子要回廠,記得先聯絡鈺漣

提供車況、位置、是否可安全行駛,以及保險公司受理情形,讓鈺漣協助確認適合的服務廠、接車時間與估價安排。原廠估價、保險核定與同意施工是不同步驟,不要把車送進廠就以為全部費用都已確認。

  • 拖吊前:確認由誰派車、拖到哪裡

    國道需要拖救可撥 1968;一般道路先向保險或救援服務確認資格、里程與超程費。說明車型及受損狀況,由專業人員依車主手冊選擇拖運方式;四驅與純電車不要自行假設可讓車輪著地拖行。

  • 拖救時:費用與目的地寫清楚

    國道拖救先確認特約車輛與契約三聯單,確認費用後簽認,自行指定拖往地點並保留車主聯及發票。乘員另安排接駁;拖救費是否由保險支付、指定回廠的距離是否涵蓋,都要事先確認。

  • 開修前:讓保險公司有機會勘車

    先請服務廠列出修復或更換項目、零件與工資,配合理賠人員確認車損、維修方式與核定金額,再同意施工。需要先拆裝診斷才能估價時,先約定費用與保險確認方式。

  • 追加與取車:逐項核對

    拆開後若發現隱藏損傷,先留照片,請車廠與理賠人員確認追加項目,再取得你的同意。取車時核對工單、發票、自付金額及維修保固;代步車或交通費另行確認,不預設免費。

查國道拖救須知與官方收費標準 →

被撞、自撞、小擦傷,保險怎麼用?

先看損失是誰的,再找對應保障。「有保險」或「全險」都不能直接等於這次一定賠;以下是辨認方向,仍要核對你的保單與事故證據。

強制汽車責任險

法定的人身保障

先認識
處理法定範圍內的傷害醫療、失能與死亡給付,不包含車輛修理。
容易誤會
單車自撞時,駕駛人自己的傷害不在該車強制險保障內;另確認駕駛人傷害險或其他保險。

第三人責任險

依法應賠對方的損失

先認識
依投保項目處理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;體傷原則上承接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的部分,財損另看保額。自己車損要另看車體險。
容易誤會
超額責任保障也有保額、承保範圍與啟動條件,不能只看名稱就認定任何損失都涵蓋。

車體損失險

承保事故中的自己車損

先認識
甲、乙、丙式保障不同;自撞牆柱不等於丙式的車對車碰撞。
容易誤會
停車被撞但對方逃逸時,需確認對方車輛,或由警方、保險公司查證符合條款;保留影像,不自行認定必賠或不賠。
  • 小擦傷:先估價,再比較要不要申請賠款

    先通報保留紀錄,再比較自費修復費、可賠金額、自負額與續保影響,請承保公司說明。沒有通用的『低於多少元就別出險』門檻,也不是每次出險都必然加費;完全可歸責確定第三人等情形另有約定。

  • 被追撞:對方說會賠,自己還要聯絡嗎?

    仍先報警、留證據並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及鈺漣。若有承保本次事故的車體險,可問是否由自己的保險先依約理賠、再向對方追償;不要先簽放棄求償的文件。

  • 自撞柱子或停車被撞:先查事故類型

    把發生經過如實告知承保公司,不把自撞寫成車對車。保留現場、紀錄器及停車場影像線索,再由警方與保險公司確認;找不到對方不代表所有保單都能賠。

  • 網路投保、保險不是跟鈺漣買的呢?

    仍可直接找鈺漣討論下一步與回廠安排;正式出險與理賠進度,請聯絡保單上的承保公司。保險在哪裡買、車送哪裡修與核賠多少,要分開確認。

對照強制險、責任險與車體險的保障差異 →

對方想私了、估價談不攏,接下來怎麼辦?

先關心人員狀況並配合警方記錄事實;傷勢、車損與責任還沒釐清時,不急著承諾全責、賠償金額或簽和解書。讓保險公司參與協商,避免自行承認、和解或放棄權利而影響理賠與後續求償。

  • 事故當下:保存登記聯單

    向處理員警確認案件及承辦單位,保存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。筆錄、位置圖或陳述不符合事實時,當場提出並確認記載。

  • 事故 7 日後、30 日後:分別申請資料

    7 日後可申請閱覽或取得現場圖與現場照片;30 日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。這是可申請的時間,不是保證當天拿到;申辦方式向處理單位確認,不必等這些文件才報出險。

  • 初判表不是最終肇責百分比

    初判表是警方依現場資料提出的初步分析,不直接等於法院判決或固定賠償比例。對事故原因有爭議時,可洽受理單位了解鑑定與後續程序;有人受傷或收到司法文件時,及早尋求法律協助並通知保險公司。

  • 修復費有落差:請對方指出爭議項目

    把照片、估價單、修復與換新理由交理賠人員逐項比對;原廠報價不必然等於對方依法應賠的金額。仍無共識,可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詢問調解,帶齊事故與損失資料。

簽和解前,再核對這張清單

先讓理賠人員確認保障與給付範圍;有法律疑慮時請專業人員審閱。不要在空白、金額未填或內容不清楚的文件上簽名。

  • 約定的是哪些損失

    事故時間、地點、當事人、車損、人傷、醫療等範圍分清楚;仍在治療或車輛尚未完成檢查時,先確認是否適合一次結清。

  • 誰付、何時付、是否已收到

    把付款人、金額、期限與方式寫明;保險預計給付不等於款項已入帳,也不要把尚未收到寫成已收訖。

  • 文件留存與案件追蹤

    雙方各留完整簽署文件及付款證明。保險是否結案、回廠還有沒有待辦,都再與承辦人及鈺漣確認。

看警政署的事故資料申請說明 →

聯絡鈺漣時,可以先提供這些資訊

鈺漣,我剛發生事故,目前在__,人員__(有無受傷),已經__(報警/通知保險公司),車子__(可否安全移動/是否需要拖吊),想請你協助確認出險與回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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